名人俱樂部

名人俱樂部

名人俱樂部(Celebrity Club),是名人傳媒旗下的高端品牌,依託《名人》雜誌平台,會員由世界500強企業大中華區或中國區總裁、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包括近期引退)的政界要員、各國駐華使節、著名學者、國內外行業領先公司CEO以及經濟專家、文化時尚界精英人士、近期矚目的社會性人物、文體明星、媒體老闆、國內中小企業主等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名人俱樂部
  • 外文名:Celebrity Club
  • 隸屬公司:名人傳媒
  • 依託平台:《名人》雜誌
背景,簡介,章程,

背景

對高貴堅固友情的渴望、對智慧深刻交流的期待、對志同道合的嚮往,這些人性本質中對美好精神世界的需求,在我們達到了物質意義上的幸福生活後變得愈發強烈。從當年的王公權貴,紳士望族到今 日的主流社會精英,俱樂部的臉孔從來都不平易。一般的俱樂部都是封閉式的管理,集娛樂、餐飲、會議社交為一體,高級俱樂部並非僅僅是高檔場所,再好的裝潢也會變舊。古今中外,會員的純正身份,尊貴的頂級服務才是俱樂部歷久彌新的不敗秘訣。
現如今國內新貴俱樂部的成員大多是外企首席代表、海歸人士、知名企業負責人、明星名流等各行業精英人士。中國幾家帶“國際”頭銜的商業俱樂部,入會費用在3萬元人民幣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不過,每年還要繳納至少是數千元不等的會員年費。而在國外,有些人買俱樂部的終身會員資格其實是為了增值或當禮品饋贈的。比如,一家俱樂部的入會費起初為3萬元,5年後,它成為頂級俱樂部,入會費可能就是20萬元。會員資格是可以轉讓的,所以,有的會員會在遺囑里將高級俱樂部的會員資格傳給自己的晚輩,這也是一個不小的禮物。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社交是俱樂部最基本的功能。俱樂部的平等傳統讓許多難以在正常環境下的交際溝通變成可能。即使對方是國家元首,或是全球500強企業的CEO,又或是你的偶像明星,也無法在俱樂部里拒絕你喝一杯、坐下來聊聊的誠懇邀約。而俱樂部不可或缺的娛樂功能也基本上是為了社交而存在的。無論是運動主題俱樂部還是俱樂部舉行的團體運動,追根究底,都是為會員創造一個可以親密無間平等交流的氛圍。在俱樂部里會員能夠接觸到從事各行各業的精英資深人士,可以收集到來自各個領域的最新最內部的訊息,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會員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事務之外,還要利用業餘時間頻頻參加俱樂部活動的原因。長期以來為財富權貴階層的心理需求而服務,強大的心理功能使得擁有400多年傳統的俱樂部時至今日仍然受到精英們的追捧歷久不衰。一個成功的俱樂部,至少能夠滿足會員在私密、階層、社交方面的心理需求。而加入頂級俱樂部的尊貴感,能帶給會員強大的信心和力量,從而推動其在事業上的進取成功。
當我們理清了對俱樂部的揣測和誤解,終於讓新貴俱樂部“自信、進取、尊貴、熱愛生活、有社會責任感”的定義水落石出。這些新貴俱樂部集結了社會精英,在引領著生活方式的同時以常人難以企及的速度推動和影響著我們的社會,不遺餘力的投入慈善事業,身體力行的關懷和溫暖著需要幫助的人群。

簡介

名人俱樂部(Celebrity Club),是名人傳媒旗下的高端品牌,會員由世界500強企業大中華區或中國區總裁、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包括近期引退)的政界要員、各國駐華使節、著名學者、國內外行業領先公司CEO以及經濟專家、文化時尚界精英人士、近期矚目的社會性人物、文體明星、媒體老闆、國內中小企業主等組成。
名人俱樂部經過名人雜誌社在上海的悉心經營,基本上已經構成了中國唯一建立在媒體平台上的“精英社交組織”。面向追求自我超越,渴望從成功到卓越的中國頂級群體,整合全球資源,為中國各界精英人士提供社交拓展、智慧風暴、商業推廣、品牌傳播及私人管家等解決方案,在全球範圍為會員提供獨特完善的服務。致力於打造影響中國高層人士社會習慣的頂級平台。

章程

名人俱樂部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中文名稱:名人俱樂部,英文名稱:Celebrity Club
第二條 名人俱樂部性質
名人俱樂部是在遵守各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以《名人》雜誌為依託,以“資源互換、和諧共贏”為使命,以打造最有價值的高端人脈圈為目標的資源整合平台。
第三條 名人俱樂部宗旨
名人俱樂部,是會員資源充分整合的平台,為會員搭建暢通、長期、密切的溝通交流平台,提供顧問式的個性服務,項目合作。為會員人脈拓展,技術合作,資金融聚,事業發展等提供資源與幫助。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名人俱樂部設立以下組織機構
名人俱樂部:理事會 秘書處
名人俱樂部秘書處下設:運營部、項目部,財務部,網路事業部、企劃部、公關部、會員部、名流會所。
第五條名人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為名人俱樂部理事會,理事會成員由會員推選及參股人組成。
第六條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任命執行理事、秘書長、及下設營運部門等的負責人;
3.審議、營運部、項目部,財務部等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理事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
第三章 運營方式
第七條 尋求發展與突破,為會員提供資源互換,人脈錢脈相通的資訊交流與體驗的平台。
第八條 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各類聚會、沙龍、培訓及趣味運動等活動,每年各地區分支機構活動6—8次。
第九條 根據會員要求,與時俱進,定期舉辦綜合性、專題性、實地考察性的聯誼會、學習研討會、旅遊考察等;會議舉辦相關費用以會員AA制方式統籌。
第十條 名人俱樂部網站,及時更新、發布相關供需信息、活動信息及新聞動態。
第十一條 定期以徵詢函或電話、電子郵件的方式徵求會員意見,以此制定發展方略及各類活動方案。
第十二條 通過會員引薦、網路行銷、電話行銷、會議行銷等方式吸納會員,不斷積聚資源優勢,促進名人俱樂部持續發展。
第十三條 成立名人俱樂部發展促進會,組織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下一年度發展規劃,聽取會員意見。
第四章 會員制度
第十四條 實行會員制,類別分為:名家卡會員、名人卡會員、名流卡會員,三個級別;名家卡會員服務年費58000元/年; 名流卡會員服務年費16800元/年; 名人卡會員服務年費6800元/年。各級別會員享有相應的服務權益。
第十五條 會員對象為全國範圍內各行各業優秀的組織機構、企事業單位法人及積極、正面、樂於社交的在職高層管理人員以及術業專攻的優秀人士。
第十六條 承認並遵守名人俱樂部章程,向名人俱樂部營運部門提出申請,閱覽服務條款並確認,完成註冊,經名人俱樂部審核批准,即可成為會員。榮譽會員由董事會提名並授勳。
第十七條 會員退會須本人提出申請,由名人俱樂部營運部門備案並公告其他會員。
第十八條 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經董事會決定,本中心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被取消會員資格的,將無權再申請成為名人俱樂部會員(退會後已交納會費的不再退還):
1.有違法犯罪行為;
2.不能按時交納會費;
3.在會員資源整合交流中,違背真實、誠信的原則。
第十九條 由名人俱樂部營運部門籌建會員監督委員會,報請理事會成員審批通過後正式成立,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經董事會決定,會員監督委員會有權採取勸退機制(退會後已交納會費的不再退還):
1.被投訴影響其他家人的工作、生活等兩次以上的;
2.不遵守集體活動會場秩序的;
3.未經許可,任意張貼或擺放宣傳物品的。
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條 名人俱樂部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名人俱樂部舉辦的各種商務聯誼活動;
2.獲得名人俱樂部信息服務的優先權;
3.獲得在名人俱樂部網站註冊後獨立的商務交流版塊;
4.對名人俱樂部工作的指導建議權;
5.每月獲贈《名人》、《欲望》雜誌各一冊;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名流卡會員還可獲得以下權利:
《名人》雜誌廣告宣傳2個整版;
名家卡會員享受以上權利外,還可擁有以下權利:
《名人》雜誌、《欲望》雜誌半年共6期的廣告版面6P、軟文版面10P,自由使用;
(退會說明:自交納定金之日起十五日內會員應當足額交納會員服務年費,否則視為自動退會;自交納會員服務年費之日起三十日內要求退會的會員,全額退回會員所交納的會員服務年費;自交納會員服務年費之日起超過三十日少於一百八十日要求退會的會員,按照會員已受服務的時間比例扣除相應服務年費及手續費後,退回會員服務年費餘額;自交納會員服務年費超過一百八十日要求退會的會員,不再辦理退回會員服務年費事宜。)
第二十一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1. 入會須提供企業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並將營業執照電子版上傳至平台網站服務台
2.遵守名人俱樂部的章程;
3.執行名人俱樂部的決議;
4.支持或參加名人俱樂部的活動,維護名人俱樂部的形象和利益;
5.按規定的時間足額交納活動會費;
6.保證所提供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7.誠信交流、精誠合作;
8.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六章 會員宣誓
第二十二條 宣誓詞
我志願加入名人俱樂部,並作如下宣言:
一.遵守名人俱樂部資源中心章程,嚴於律己,寬以待人;
二.我所提供的服務是最優質的、最優惠的,絕不欺詐、不隱瞞、確保誠信;
三.我將積極提供優質的商業、人脈信息,積極開發優質項目以滿足名人俱樂部會員的合作需求;
四.我願為家人創造美好的生活環境,為社會的和諧與進步而不懈努力;
五.努力進取,為祖國,為民族,為名人俱樂部多做貢獻,誠信、付出、共贏、創新;
六.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讓我們組建一個資源的海洋,愛與支持的海洋。
我將為之持續奮鬥。
宣誓人:
第七章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名人俱樂部。
第二十四條 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名人俱樂部行政部負責,報請董事會核准後公布。
第二十五條名人俱樂部不承擔會員之間是否形成交易、交易金額大小及交易盈虧等所有後果。
第二十六條名人俱樂部不承擔因會員自由交往而產生的一切民事後果和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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