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經濟發展局

南港經濟發展局
機構職能
(一)負責南港工業區產業規劃的編制、修訂、調整、解釋。
(二)負責南港工業區產業項目投資促進工作。包括:貫徹管委會國資、外資、民資"三資"並重的投資促進工作戰略方針,開拓並維護政府、組織、機構、企事業單位等項目渠道及資源;負責策劃和制定區域投資促進活動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投資項目團組的聯繫、接待及跟進工作;負責投資、增資項目的推動、談判工作;負責協調外事局及各駐外辦事處的投資促進工作。
(三)負責南港工業區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工作,需上報上級單位核准的項目初審工作。
(四)負責南港工業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審批、變更審批工作,需上報上級單位審批的初審工作。
(五)負責南港工業區外商投資企業年度報告及數據統計工作。
(六)完成黨組、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地址:南港工業區創業路投資服務中心2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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