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東湖區司法局

南昌市東湖區司法局是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東湖區司法局
  • 地點:南昌市
  • 類別:司法行政機關
  • 檔案號:東發[2010]9號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下屬單位,單位地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東湖區委、東湖區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東湖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通知》(東發[2010]9號),保留東湖區司法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管理、監督、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的職責。
(三)取消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區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職責。
(四)新增管理、監督、指導全區基層司法所的工作職責。
(五)新增管理、監督、指導社區矯正的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和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區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等工作。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區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基層司法所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區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六)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管理、監督、指導社區矯正工作
(八)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內外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研究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政務信息、調研、文秘、信訪、統計、政務公開、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行政事務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負責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擬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區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工作;負責對全區各單位普法工作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評比,推廣普法先進典型,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承擔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基層工作科
管理和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和基層司法所工作;
(四)法律事務科
管理、監督和指導區公證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導“148”法律服務工作;籌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五)社區矯正科
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紀檢組。為區紀委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東湖區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含司法助理員10名,街辦、賢士湖管理處各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

領導信息

胡洪華 區司法局局長
熊躍華 區司法局副局長
李 乓 區司法局副局長
林紅風 區司法局副局長

下屬單位

公證處、街道(賢士湖管理處)司法所

單位地址

南昌市疊山路1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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