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人口計生委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並組織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的具體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康市人口計生委
  • 地區:南康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贛州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制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對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進行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五、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協同衛生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編報國家和省、贛州市及本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與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草案及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七、制定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對基層計生網路進行管理、指導、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做好計畫生育“三結合”及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負責流動人口及城市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賴新林主任:主持人口計生委全面工作。
趙 元書記(黨總支):分管黨務黨建、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招商引資、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政風行風,負責與衛生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工作。
王子中副主任:分管政策法規、社會撫養費征管、“兩非”案件查辦、信訪維穩、行政審批,負責與市法院等單位的聯絡協調工作。
陳玉清副主任(市計生協會會長):分管利益導向、獎勵扶助、“一大四小”綠化養老,負責與民政和保險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工作。
朱年生副主任:分管計畫統計、綜合督查、出生實名制,負責與公安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工作。
奚星海副主任(市計生協會副會長):分管宣傳教育、新聞報導、崗位培訓、科技、計生服務大樓基建、基層站所建設、計生服務站工作。
賴忠華副主任:分管人事秘書、單位財務、機關後勤和基層工作,負責與財政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工作。
金永斌主席(市人口計生委工會):分管工會、流動人口、市直辦工作。
劉麗麗站長(市計生服務站):協助分管技術服務,主持服務站的全面工作及鄉所村室的業務指導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組織協調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督辦、保密、保衛、接待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繫並協助領導做好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具體工作;匯總、編報系統財務計畫和報表,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安排有關基建設項目的支出。
二、基層工作科
負責基層計畫生育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基礎網路建設及村、組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調查了解基層計畫生育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基層計畫生育工作形勢,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各鄉(鎮)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開展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富民工程的推廣及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對全市計畫生育幹部進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對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案件的調查工作;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對人口問題開展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四、計畫統計科
研究人口發展戰略,編制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負責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負責計畫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對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五、宣傳教育科
研究、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的管理;負責協調、聯絡宣傳口各有關部門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和評估計畫生育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流動人口管理科
負責農村和城市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各級計生部門及組織、協調其它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進行管理和服務;草擬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檢查督促各鄉(鎮、街道)對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和管理我市與外省(縣、市)計生部門計畫生育雙向管理合作的具體工作;協調、查處違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的行為;協調處理本市範圍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轄權的爭議。
七、計畫生育稽查大隊
負責查辦違反計畫生育的人和事,檢查督促鄉(鎮)在執行計畫生育政策過程中,嚴格依照法規程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規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程式。
八、市直機關計畫生育辦公室
負責市直單位幹部、職工、下崗人員、空掛人員的計畫生育管理,分析研究城區計畫生育管理體制改革,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真正納入社區的管理和服務體系。
九、科學技術科
負責計畫生育避孕節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負責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獨生子女病殘兒鑑定及對病殘兒的父母再生一胎的審批。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計畫的管理,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開展優生優育服務工作;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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