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量與勞動價值
- 勞動對象:勞動者本人
- 提成人:馬克思
- 出現地:《資本論》
相關概念
定義
區分比較
由此可見。使用價值與勞動價值的根本區別在於:使用價值的客體是指一般事物,主體是指人(即事物所服務的對象);後者的客體是指人(即勞動者),主體也是指人(即勞動者所服務的對象)
既然勞動價值是一種特殊的使用價值,那么使用價值所具有的一切屬性,勞動價值也應該都具有。
分布函式
事實上,勞動價值的客體特性取決於勞動者所付出的勞動量的基本性質(是腦力勞動、體力勞動,還是生理力勞動),勞動價值的介體特性取決於勞動者所使用的勞動工具、勞動材料、勞動程式、勞動內容、勞動環境、勞動制度等,勞動價值的主體特性是指勞動者所服務的對象(個人、集體或社會)的價值需要,勞動價值的大小取決於這三個方面的因素。由於這三個因素時刻都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那么勞動價值就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量,也就是說,那么勞動者付出相同的勞動量以後,隨著這三個因素的不斷變化,將會產生不斷變化的勞動價值。
由機率論的中心極限定理得知:如果勞動價值的客體特性、介體特性和主體特性是由大量獨立的隨機變數構成的,而且所有隨機變數對於總和只起微小的作用,則勞動價值服從常態分配函式。
Qv~Ν(μv,σv) (3-3)
式中,μv為勞動價值均值,σv為勞動價值方差。
這裡需要指出,勞動對象可以是勞動者本人,即勞動主體有時可與勞動客體合二為一,勞動者既可以“自產自銷”和“自給自足”,也可以通過自我學習、自我培養、自我鍛鍊、自我反省等活動,實現勞動價值的自我服務。
邊際效用
勞動價值邊際效用規律:對於確定的生產系統,勞動者所追加付出的勞動量所產生的邊際勞動價值(即最後一個勞動單位的勞動價值),隨著勞動量的增長而下降。
這裡要注意:
1、生產系統既可以是個人、集體和社會,集體包括所有類型的生產系統(如工廠、學校、商店或社會團體等)。
2、不同勞動性質的勞動量往往具有不同類型的、不同曲線形態的“勞動價值的邊際效用規律”。這裡的“勞動量”是指同一勞動性質的勞動量,如何勞動性質發生了變化,那么“勞動價值的邊際效用規律”也會發生變化。例如,體力勞動改變為腦力勞動,或者這種體力勞動改變為另一種體力勞動,這種腦力勞動改變為另一種腦力勞動,那么勞動量就需要重新計算,而且“勞動價值的邊際效用規律”的具體曲線形態也會不同。
其他價值
勞動的使用價值:就是勞動價值與勞動量之差。
在這裡要注意,“勞動力的使用價值”與“勞動的使用價值”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就是勞動價值,而勞動的使用價值就是勞動價值與勞動量之差。
一般情況下,只有勞動的功能價值大於其耗散價值,即勞動的使用價值大於零,該勞動的追加對於生產系統才具有實際的意義。也就是說,勞動價值必須大於勞動量,生產系統才能輸入並不斷加強這種性質的勞動。當勞動的功能價值等於其耗散價值,即勞動的使用價值等於零,生產系統就會停止輸入這種性質的勞動,但這並不是說,此時該生產系統拒絕了這種性質的勞動,而是拒絕追加輸入這種性質的勞動,即繼續保持這種性質的勞動原有的規模不變。
勞動量
兩者關係
具體表現
勞動性質的調整。對於相同的勞動量,勞動性質的變化可能導致勞動價值的明顯變化,可能導致勞動報酬的明顯變化,一般來說,信息量增長速度較快的生產領域所產生的勞動價值要大於信息量增長較慢的生產領域所產生的勞動價值,因此適應於該工作的勞動者將會不斷湧入,或者該領域的勞動者將會不斷提高其勞動強度,或者該領域的勞動者不斷調整勞動性質;社會緊俏商品(或緊俏服務)的生產領域所產生的勞動價值要大於社會遲滯商品(或遲滯服務)的生產領域所產生的勞動價值,因此適應於該工作的勞動者將會不斷湧入,或者該領域的勞動者將會不斷提高其勞動強度,或者該領域的勞動者不斷調整勞動性質。
均衡規律
勞動價值與勞動量均衡規律:對於確定的生產系統和相同性質的勞動,其勞動價值圍繞勞動量上下波動。當勞動價值大於勞動量時,勞動者就會自發地增加勞動量(主要是通過增加勞動時間、提高勞動強度、調整勞動性質、促進勞動力輸入等方式),勞動價值就會在“邊際效用規律”的作用下逐漸下降;當勞動價值小於勞動量時,勞動者就會自發地減少勞動量(主要是通過減少勞動時間、降低勞動強度、促進勞動力輸出等方式),勞動價值就會在“邊際效用規律”的作用下逐漸上升。由此可見,當社會區域足夠廣,計算時間足夠長,勞動量的總量足夠大時,全社會的勞動量的總量等於勞動價值的總量,此時就稱作勞動價值與勞動量處於均衡狀態。
由於勞動的使用價值等於勞動價值與勞動量之差,這樣可得:
勞動的使用價值零值定律:當社會區域足夠廣,計算時間足夠長,勞動量的總量足夠大時,全社會勞動的使用價值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