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馬總檢校刑部尚書制

《加馬總檢校刑部尚書制》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加馬總檢校刑部尚書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門下:吏久其職,人安其業,此前代所以稱理者也。況奪二軍慈愛之師,換百姓仁惠之長,有迎新送故之弊,因朝令夕改之煩,自非有為而為,曷若且仍其舊。前天平軍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馬總,始以檄奏翩翩,早從軍府,儒學之外,自此知兵。踐歷他官,所至皆理,處馭南海,仁聲甚遙,還珠之祥,前事復出。先皇帝以淮夷未殄,命相出征,總雖元僚,亦佐參畫。大憝既翦,台輔復歸,遂以丞相度旌旗授之於總。總果善於其職,蔡人宜之。會鄆寇底平,復換麾棨,丕變污俗,大蘇惸嫠,不時成功,周月報政。朕飽其聲績,渴見儀形。如聞就路之初,頗有擁轅之戀,由是罷征黃霸,復借寇恂,誠阻急賢之心,姑務從人之欲。仍加憲部,以壯戎藩。勉服新恩,用彰前效。可檢校刑部尚書依前天平軍節度使。

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艷,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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