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民生(原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院長)

劉民生 (1888~1978),原名在勤,字民生,後以字行。高橋鎮劉家山宋村人。 自幼上學,1914年于山東省法律專門學校別科畢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民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高橋鎮劉家山
  • 畢業院校:山東省法律專門學校
奮鬥歷程,建國後榮譽,

奮鬥歷程

為濟世救人,研究中醫中藥學,回鄉開設世仁堂中藥店,為鄉村勞動人民治病,同時研究議會民主,以法治國,地方自治等,籌思救國救民之路。
1919年,任當時的直隸省鹽山縣承審員。
1920年,領取律師證書,在濟南律師公會登記,履行律師業務。
1921年,當選為山東省議會第三屆議員。當時,省督軍兼省長田中玉,獨攬山東省大權,搜刮民財,中飽私囊,組織政府派天壇俱樂部濟社等議員團體,包辦省議會議長選舉。劉竭力反對,聯絡舊沂州府屬的大部分議員,幫助張公制(安邱縣人前清舉人,和劉甚好,曾任省議會議長,新中國成立後任青島市副市長)組織地方派誠社議員團體,並聯合民治社,從事倒田運動。經過鬥爭,終將田中玉倒掉。後誠社因內部糾紛而瓦解,從此,劉專事律師業務。
1935年,秦德純任北平市長時,劉任北平烈性毒品審判處副處長。
1937年“七·七”事變後,劉回原籍,同年冬,日本侵略軍從濟南南侵,危及沂水。劉挺身而出,支持沂水縣長召開防務會議,成立支應局,組織地方武裝和共產黨領導的部隊合作抗日。
1938年春,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組織——沂水縣民眾總動員委員會成立,劉任主任。動委會主編《動員時報》,宣傳抗日。隨後,沂水縣行政委員會成立,劉被選為主任,他倡導實行減租。
1938年冬,劉和范明樞受魯南動員委員會的推派,參加當時國民黨山東省政府主席沈鴻烈召開的會議,爭取合作抗日,但談判未成,沈鴻烈卻勒令動委會停止活動,為避免分裂,魯南動委會暫停活動。
1939年1月,沈鴻烈在東里店成立省設計委員會,省動員委員會聘請劉為設計委員會動員委員會副主任,並推薦劉為國民黨山東省臨時參議會議員。劉與沈接觸不久,即發現沈的頑固性、反動性,即婉辭而去。
1939年2月,沈又請劉為戰地服務團團長,後因副團長辦事不公而忿然辭職。
同年6月,日本侵略軍“掃蕩”東里店,沈鴻烈與日軍勾結,公開反共反人民,限制八路軍給養。原魯南動委會決定恢復工作,同沈鬥爭。同時組織魯南國民抗敵協會,團結抗日,反對分裂投降。劉均積極參加這些活動。當時,沈鴻烈一再派人持親筆信約劉負責省動委會工作。劉復函以三事相勸:一是批准魯南國民抗敵協會的成立;二是收回限制八路軍給養的命令;三是承認魯南動委會。沈惱羞成怒,密令查輯他。因得五十一軍軍長周毓英保護,沈無可奈何。
1940年山東分局在青駝召開省各界代表大會,劉被選為省臨時參議會議員,副議長,駐會主持工作。沈鴻烈離魯後,于學忠主魯,山東分局藉此機會,請劉及耿光波、牟宜之等赴蘇魯戰區司令部與于學忠商談,爭取合作抗日,達成恢復雙方電台呼號;互派聯絡參謀;交換情報等事項。
1942年春,日本侵略軍對魯中南一帶實行“鐵壁合圍”掃蕩,為一致抗日,劉又與五十一軍的周毓英、于學忠會晤,作統戰工作,于學忠當面表示:“我絕不主張摩擦”。
1942年11月2日,山縱政委黎玉等在對崮山戰鬥中負傷。劉利用地方關係掩護並幫助治療。不久與省臨時參議會副議長馬保三、省戰工會司法處長張伯秋在沂北縣(當時自沂城北劃為沂北縣)胡同峪村相聚,互通情況,研究對策。
1945年9月,劉被推舉為中國解放區救濟總會山東省分會副主任。
1946年春,劉捐地20畝給本村學校。
1948年4月,與張伯秋赴華東建國大學學習。

建國後榮譽

新中國成立後,劉先後任全國政協候補代表,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長、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院長,省政協二、三屆委員會副主席等職,是山東省第一、二、三、五屆人大代表,全國第一、二、三屆和五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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