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環境行動

全球環境行動是指世界各國在環境問題上所採取的共同行動。

由於認識到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給人類生存和發展帶來的潛在危險,聯合國於1972年召開廠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提出了只有一個地球的口號,提醒全世界關注環境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球環境行動
  • 外文名:global environmental action
  • 解釋:各國在環境問題上所採取的行動
  • 相關:《人類環境宣言》
  • 時間:1972年
  • 目的:提醒全世界關注環境問題
提出,發展,落實,

提出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於1972年6月5-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這是世界各國政府代表聚在一起、共同討論當代環境問題,探討保護全球環境戰略的第一次國際會議,會議目的在於通過國際合作為從事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政府和國際組織提供幫助,消除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出席會議的國家有113個,共1300多名代表,中國政府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組成代表團參加了會議,除了政府代表團外,民間的科學家、學者也出席了此次會議,會議討論了當代世界的環境問題,制定了對策和措施。這次會議提出了響徹全球的環境保護口號只有一個地球!會議經過12天的討論交流後,制定並公布了著名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以下簡稱《人類環境宣言》)和含有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畫》,通過了將每年的6月5日作為。世界環境日"的建議,呼籲各國政府和人民為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人類,造福子孫後代而共同努力。《人類環境宣言》確定了擴大的國際環境保護行動計畫,決定在肯亞首都奈洛比設立常設的環境規劃署。這次會議是全球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對推動世界各國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推動了全世界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

發展

80年代以來,環境污染從局部地區發展到區域性環境污染和全球性的生態破壞,很多國家開始認識到環境問題與人類生存休戚相關。人們開始通過國際合作控制溫室效應、酸雨、臭氧層破壞等全球性環境問題。1987年,由21個國際組織組成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受聯合國第38屆大會委託,編寫《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系統地研究了人類共同面臨的重大經濟和環境問題,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綱領。
進入90年代,人們認識到,全球環境問題的解決只靠一國的努力難以奏效,必須研究全球性對策,採取共同行動。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的“環境與發展"大會·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召開的。這次會議有183中國家的代表團和70多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102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到會。會議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和《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等三項檔案,《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在會議期間開放簽字,共有153個國家及歐盟正式簽署。這次會議成為人類保護地球環境新的里程碑。

落實

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行動,特別是1992年9月黨中央同月務院批准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1994年3月國務院裡通過《中國21世紀議程》,確定了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這項重大決策及其後續行動將是中華民族對人類文明史的又一個偉大貢獻。全球性環境問題,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其中已開發國家已經消耗並且還在消耗大部分的自然資源,對全球性環境問題負有主要責任,並理應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經濟和技術援助。但由於已開發國家做出與履約有關的種種承諾遲遲未能兌現,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仍存在很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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