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區城鄉建設管理局

根據《中共丹東市委辦公室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辦發[2010]9號),設立丹東市元寶區城鄉建設管理局,正科級建制,為元寶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寶區城鄉建設管理局
  • 主要職責:指導城區管理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
  • 性質:正科級建制
  • 所屬地區:元寶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地圖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制定年度城市建設管理工作重點,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義務勞動;負責“清潔月”、“綠葉杯”竟賽活動及城區除運雪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綠化管理,進行日常綠化美化、美國白蛾等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面山防火,城市防汛、防震、災後重建工作。
(三)監督和糾正違反市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亂堆亂占、亂扔亂倒以及影響市容環境等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區主次街路、住宅小區、平房區、北部山區、城鄉結合區的清掃保潔、垃圾蒐集倒運、民用旱廁維修翻建工作。
(五)負責轄區建設市場、全區建築企業資質、契約、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及建築業統計、建築經濟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村鎮規劃編制、農村房屋交易、房屋安全和危房改造;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建制鎮建設用地規模;組織指導村鎮建設、文明示範村建設試點工作。
(七)負責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中無房戶的廉租住房申報、審核、審批及住房分配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城區動遷改造,行使轄區棚戶區改造的摸底調查、地表建築物的審核評估、居民的動遷、回遷安置工作職責。
(九)指導城區管理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負責與市城市建設管理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丹東市元寶區興東街道九江街5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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