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禪宗書畫院

中華禪宗書畫院

中華禪宗書畫院是以佛教書畫為主的社會公益性藝術機構。由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發起成立,並經政府部門正式批准,註冊證號:50281711-002-02-09-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禪宗書畫院
  • 外文名:CHINESE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ART ZEN INSTITUTIONS
  • 類型:社會公益性藝術機構
  • 註冊證號:50281711-002-02-09-2
  • 所在地:中國
  • 性質:書畫院
畫院簡介,畫院章程,領導機構,名譽院長介紹,院長介紹,直屬機構,作品選登,

畫院簡介

中華禪宗書畫院
中華禪宗書畫院(CHINESE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ART ZEN INSTITUTIONS)是以佛教書畫為主的社會公益性藝術機構。由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發起成立,並經政府部門正式批准,註冊證號:50281711-002-02-09-2。

畫院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中華禪宗書畫院(CHINESE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ART ZEN
INSTITUTIONS)是以開展佛禪書畫交流為主的非盈利性藝術機構。由當代佛禪
高僧、大德居士和書畫藝術家共同倡導成立,經政府部門正式批准,
註冊證號:50281711-002-02-09-2。
第二條、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民族宗教政策,愛國愛教,以書畫藝術
弘揚正信佛法,促進佛教禪意書畫藝術的發展與繁榮,踐行佛陀“無緣大慈,同
體大悲”的利眾情懷,支持慈善事業,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條、 發展佛禪慈善書畫家隊伍,開展學術交流。
第四條、 在全國佛教禪宗聖地創立書畫創作基地,開展各種佛禪藝術大展和相關義拍義賣活
動,募集善款,支持慈善事業。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中華禪宗書畫院設院長一名,執行院長一名,副院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
若干名。院長任期每屆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六條、中華禪宗書畫院設院務管理委員會,院務管理委員會由院長、執行院長和副院長組
成。院務管理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書畫交流與各種慈善活動計畫;
(二)決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三)決定修改中華禪宗書畫院章程;
(四)決定吸納或解聘畫師。
第七條、中華禪宗書畫院每年可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的任務:討論和決定中華禪宗書
畫院活動安排及相關重大事宜。
第八條、中華禪宗書畫院設立下列辦事機構:秘書處、展覽部、學術委員會、書畫鑑定委員
會、對外聯絡部、國際藝術交流中心、中華佛教書畫藝術學院(培訓中心)、禪林畫
廊、中華佛教藝術網、禪林文化發展公司等機構。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九條、中華禪宗書畫院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
第十條、法定代表人是由中華禪宗書畫院成員推薦或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中華禪宗書畫院執行院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中華禪宗書畫院有關會議;
(二)代表中華禪宗書畫院簽署有關文書;
(三)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中華禪宗書畫院成員是由本人自願申請,經院務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方可成為正式成員。
第十三條、中華禪宗書畫院正式成員享受以下權利:
(一)有權參加中華禪宗書畫院組織的相關活動;
(二)有權參加中華禪宗書畫院成員會議,討論研究中華禪宗書畫院重大事宜;
(三)有權了解中華禪宗書畫院的各項管理及資金使用情況;
(四)中華禪宗書畫院正式成員可優先將自己優秀作品參與到中華禪宗書畫院舉
行慈善書畫作品的義展、義拍、義賣活動中。
(五)重要成員(有重大貢獻者)可獲得“慈善書畫大使”稱號,並可以此名譽
參與社會各項藝術活動。
第十四條、中華禪宗書畫院成員的義務:
(一)畫師有義務積極參加中華禪宗書畫院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二)每年每位畫師有義務為慈善事業捐贈貳幅以上的書畫作品。
第十五條、在聘中華禪宗書畫院畫師連續兩年無慈善作品捐贈者,將視為自動退院。由院務管
理委員會研究並予以解聘。
第六章 資金管理及使用
第十六條、中華禪宗書畫院經費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慈善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贈;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所有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發展慈善事業。
第十八條、中華禪宗書畫院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
準確、完整。
第十九條、中華禪宗書畫院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相關機構和業務
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條、對中華禪宗書畫院章程的修改,須經中華禪宗書畫院全體成員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中華禪宗書畫院修改章程,須在中華禪宗書畫院全體成員會議通過後十五日內,
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資產處理
第二十二條、中華禪宗書畫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中
華禪宗書畫院全體成員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三條、中華禪宗書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單位無法繼續開展書畫交流與慈善活動;
(二)中華禪宗書畫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三)中華禪宗書畫院宣告解散。
第二十四條、中華禪宗書畫院解散前,須在理事會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
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對外開展活動。
第二十五條、中華禪宗書畫院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六條、中華禪宗書畫院解散後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
行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2009年3月16日中華禪宗書畫院首次成員會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中華禪宗書畫院。

領導機構

中華禪宗書畫院機構名單(排名不分先後)——
導 師——
星雲法師——台灣佛光山創始人
覺光長老——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
一誠長老——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
傳印長老——中國佛教協會會長、中國佛學院副院長、研究生導師。
本煥長老——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中國佛教協會咨議委員會副主席等。
明學長老——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江蘇省佛教協會會長,江蘇省政協委員。
學誠法師——全國政協常委、全國青聯副主席、中國佛教協會駐會副會長等。
永信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河南省佛教協會會長、少林書畫院院長等。
藝術顧問——
劉 大 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解放軍藝術學院教授
沈 鵬——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書法家協會名譽主席
尼瑪澤仁——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術家協會副主席、四川省政協常委等
范 曾——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博士生導師、文學院博士生導師
林 凡——中國工筆畫學會會長、解放軍藝術學院教授
韓 美 林——著名美術家、雕塑家,曾任北京奧運會吉祥物修改創作組組長
史 國 良——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央美院及首都師大美術系客座教授
名譽院長——
純一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江西省佛教協會會長。
院 長——
鐘文芳——(號一行居士)中國佛教文化藝術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江西省社會科學院宗教
研究所研究員、江西省宗教文化交流協會理事、江西省作家協會會員、江西省書法家協會會
員。
常務副院長——
何 勁 松——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世界宗教研究所佛教文化藝術室主任、中國社科院書
畫家協會主席、全國青聯委員等職。
副院長——
戴 衛——中國美術家協會理事、四川省美術家協會副主席
張立君——中國長城書畫家協會常務理事
王萬珍——中國長城書畫家協會理事
高 士 濤——中國佛協理事、河北省佛協副會長、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薛 亮——中國美協會員、中國工筆畫學會理事、江蘇省政協委員。
史 希 光——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山西大學禪意書畫院院長
李 智——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嵩山少林寺禪畫大師、鄭州大學兼職教授。
有樂禪師——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當代吉祥畫派秘書長。
田 東 輝——中國美協會員、中國文物學會副秘書長:中國佛教文研所副所長。
秘書長——
鐘文芳——中國佛教文化藝術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副秘書長——
王 瑜——安徽省工筆畫協會理事。
劉 龍——遼寧省美術家協會會員。
鐘瑞文——江西省書法家協會會員,本煥長老座下三寶弟子。
彭國亮——中國教育學會書法委員會委員、江西宜春書法家協會副主席
清 源——中國長城書畫家協會理事
鐘丕瑜——九華山佛學院客座教授
黃運學——中國美術家水彩協會會員

名譽院長介紹

純一法師——
中華禪宗書畫院
中華禪宗書畫院院長
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
江西省佛教協會會長
江西省宗教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
純一法師,1964年1月出生,江西星子人。1982年在江西雲居山真如寺禮一誠大師出家後受具足戒。1984年中國佛學院(南京)棲霞山分院畢業,北京師大研究生院“哲學人文”搏士課程結業。為臨濟正宗第46代、溈仰宗第11代傳人。

院長介紹

鐘文芳{一行居士}——
中華禪宗書畫院
中華禪宗書畫院執行院長
東方禪藝書畫院院長
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中國科協高士其基金會功勳委員
江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江西省宗教文化交流協會理事
鐘文芳,1966年出生於中國禪宗文化聖地——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字夔,號一行居士,書齋:抱犢齋。擅散文書畫,亦攻詩詞韻律。
1986年曾以一足之驅騎腳踏車開始文化漫遊,遍訪天下叢林,新華社為此特發通稿,在全國引起巨大轟動。趙朴初先生親自為之賜名“夔”並題偈:“夔以一足,週遊中國,賴其志堅,不避百挫,難行能行,難學能學”。范曾先生亦主動為其繪小像並題句云:“古有聖人名夔,才思品節為天下仰,故社稷有此一人足矣。夔一足之說,文芳兄化而為實,可敬也”。
2006年,由江西省旅遊局推薦,被中國青年報、中國旅遊報等權威媒體評選為“中國當代十大旅行家”。2009年在中國佛協副會長學誠大和尚座下皈依,法名賢覺。嗣後,在山東黃海之濱墮固山下閉關修行達半年。出版有:佛教論著《慈世成佛》、散文《踏雪尋梅》、書畫普及論著《書畫鑑賞指南》、畫集《一行居士畫傳》等。

直屬機構

禪林畫廊簡介
禪林畫廊(ZEN ART GALLERY,簡稱ZAG)是中華禪宗書畫院推出的書畫藝術品行銷平台。立足首都北京與中國禪宗之都宜春,輻射全國乃至港奧台地區和海外。主要代理本院書畫家和當代書畫名家作品。
禪林畫廊注重藝術作品正本清源,畫廊出售的全部作品,杜絕中間環節,直接來源於書畫家本人,藝術品網不僅確保真品。同時,中華禪宗書畫院藝術品鑑賞委員會還將為畫廊把握所有書畫作品的市場準入品質,即嚴守“高、精、真”的藝術準則。
畫廊聯繫地址:北京市北三環中路20-1號,郵編:100088。主營:佛教字畫等。
中華佛教藝術網簡介
中華佛教藝術網(簡稱“佛藝網”)由中華禪宗書畫院與江西禪林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開發成立,是目前全球最大最重要的佛教藝術品門戶,是獲取藝術資訊的首選媒體平台,是藝術品收藏投資及愛好者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它已成為藝術界最為推崇的網際網路品牌。
佛藝網由佛教資訊、佛教名家、禪林畫廊、佛教用品、般若茶藝等頻道組成,為收藏投資及愛好者提供全面、豐富、及時、權威、深入的藝術界資訊信息。
佛藝網致力於成為中國創意文化產業的開拓者。藉助信息革命和現代科技成果,跨越時間和空間的阻隔,利用資訊、交流、交易、搜尋平台有效的拓展學術、市場、教育等領域,讓佛教藝術因佛藝網的各項服務,更緊密的連結。佛藝網遵循全面、權威、包容、客觀、深入的內容發展理念,努力打造“全球佛教藝術主流平台”。
《禪林藝苑》院刊
《禪林藝苑》是由中華禪宗書畫院與國內知名出版社共同出版發行的佛教書畫藝術投資類大型叢刊.旨在為廣大書畫愛好者、經營者、佛教書畫家、收藏家提供一個交易平台,進一步挖掘中華佛教書畫藝術資源,向海內外推介佛教書畫名家,引導、促進中華文化產業的快速提升和健康發展。
報導最新佛教書畫交流、展覽信息,人物聚焦、書畫熱點,實時名家訪談,發表藝術評論,打破傳統意義上的辦刊模式,倡導辦刊新理念,根據作品的內容與風格實施針對性的個案製作,頁面風格多樣化,對入編作者的藝術成就和藝術價值走向市場化將會起到重要的里程碑的作用。同時也為入編作者在藝術界的地位奠定基礎。力求全方位展示佛教書畫家的人生經歷和藝術成就,謀求作品與市場的對接。
禪林畫苑(籌)簡介
禪林畫苑坐落在中國禪宗文化聖地江西省宜春市“禪都文化博覽園”東側美麗的秀江之濱,占地面積100畝,總投資逾八千萬元。該項目由江西禪林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籌建。是中華禪宗書畫院與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共同扶持的重點創意文化產業,目的在於打造全國第一家佛禪藝術創作與交流基地。
“禪林畫苑”由國際禪宗書畫藝術交流中心、禪都畫家村、禪都佛教文化街禪林文化山莊四大部分組成,是一個集書畫創作、展示、交流、交易的全國性權威平台。
“禪林畫苑”的創建,將使佛教藝術家部落在宜春異軍突起,並引領當代佛教藝術家共同開啟“新禪意畫派藝術”,重振新禪意畫派的藝術風采。宜春也必將成為海內外佛教書畫家心儀的藝術聖地和實現人生夢想的伊甸園。
屆時,圍繞在“中華禪宗書畫院·禪都創作中心”周圍,將屹立起仿唐風格建築的連體書畫工作室,如街市相列,形成獨具特色的古色古香仿古街道。海內外佛教書畫家到宜春“禪都畫家村”落戶、寫生、創作和發展,均可獲得最惠待遇。
德政禪師選定的中華禪宗文化標誌德政禪師選定的中華禪宗文化標誌

作品選登

中華禪宗書畫院擁有一批佛教書畫,下面是書畫作品選登。
導師本煥長老作品導師本煥長老作品
藝術顧問韓美林作品藝術顧問韓美林作品
藝術顧問范曾作品藝術顧問范曾作品
導師傳印長老作品導師傳印長老作品
導師星雲法師作品導師星雲法師作品
藝術顧問尼瑪澤仁作品藝術顧問尼瑪澤仁作品
副秘書長王瑜作品副秘書長王瑜作品
藝術顧問史國良作品藝術顧問史國良作品
副院長戴衛作品副院長戴衛作品
藝術顧問林凡作品藝術顧問林凡作品
中華禪宗書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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