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典(套用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典(套用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應社會各界對權威法律法規彙編以及在實踐中如何具體套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編纂的一套套用型法規工具書。本套圖書兼具權威性和套用性兩大特點,是超越目前市場上常規工具書的創新產品。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典(套用版)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 ISBN:10位[7503679468]13位[9787503679469]
  • 定價:48.00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1-1
內容提要,編輯推薦,目錄,

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具有以下特色:
1.權威編纂。法律出版社創社五十餘年,是中國著名的法律圖書權威出版機構,擁有豐富的法律法規資源、最新的立法司法動態、專業的編輯人員隊伍.十幾年來成功推出了教十套法律法規工具書,集專業和經驗於一身。本套“分類法典”即是集數十阜法規編纂之經驗。
2.全面便捷。“分類法典”系列共有35個分冊,這些分冊涵蓋7所有的法律種類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憲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經濟法、行政法、社會法、國際法八大領域以及各領域下的若干具體部門。叢書全面收錄各部門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司法檔案和請示復函。編排體倒上按照各法律檔案之間的邏輯關係和發布的時間順序雙重原則進行分類、整合,縣有體例清晰、查詢方便的特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典》精選了叢書35個分冊中的常用法律、法規111件,獨立成冊,以便於使用。
3.重在套用。“分類法典”系列特別突出法律法規套用性的特點,作出以下刨新:
(1)重點法律附加“導讀”,全面指引讀者了解、掌握法律概貌;
(2)重點法律附加“參見”,將核心法律和與之相關的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橫向聯繫起來,使讀者在使用時得以相互參考,結合相關法律檔案,全面正確理解法條內容;
(3)重點法律重點法條附加“條文注釋”,對該條文進行詳細闡釋,有助於讀者在實踐中理解運用;
(4)特別加收“文書範本”,提供實務中常用法律文書的格式範本;
(5)特別加收“典型案例”,提供實際發生過的典型案例和判決結果、判案理由、適用法條,將法條和實際案例結合起來。
4.動態增補。結合法律出版社的資源優勢,向每一位購買“分類法典”的讀者提供一次免費的法規增補服務(電子版),只要填寫書末的“讀者服務回執”即可。對於一次性購買多冊的讀者,還可免費贈送相關法規資訊產品(詳見書末讀者服務回執)。
由於編者水平有限,本套“分類法典”一定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以便本書不斷完善。

編輯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應社會各界對權威法律法規彙編以及在實踐中如何具體套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編纂的一套套用型法規工具書。是集數十年法規編纂之經驗,總結梳理、融會貫通數千個法律知識點,採用法規編輯檢索技術最新成果,跟蹤最新立法進程,收錄最新法律檔案,科學分類、精心編輯出版的一套創新型、套用型法律工具書。本書為民事訴訟法典,全面收錄民事訴訟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司法檔案和請示復函。

目錄

一、民事訴訟編
1.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07.10.28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2.7.14)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2000.10.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若干規定(1997.6.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2002.8.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1999.7.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2007.6.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1999.3.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意見(2000.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1998.6.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2000.1.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四條有關問題的答覆(2000.6.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時間效力問題的通知(2000.6.15)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審限管理規定(2001.1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2000.9.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中有關問題的復函(2001.8.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據原告起訴時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2004.1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2004.9.17)
最高人民法院實施<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的通知(2004.11.8)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2004.1213)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2005.9.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2005.4.5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1999.4.12)
2.管轄
3.訴訟參加人
4.證據
5.訴訟費用
6.起訴和受理
7.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8.第一審程式
9.第二審程式
10.特別程式
11.審判監督程式
12.督促程式
13.執行程式
14.涉外、涉港澳台民事訴訟
15.訴訟時效
二、非訴訟程式編
1.仲裁
2.人民調解
3.公證
4.司法鑑定
5.律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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