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檔案《中山市實施相對集中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規定》中府〔2011〕35號,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市人民政府負責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方面行政處罰權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
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無照流動攤販的行政處罰權;
7.省政府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