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行為聯邦制”:中央—地方關係的變革與動力

中國的“行為聯邦制”:中央—地方關係的變革與動力

《中國的“行為聯邦制”:中央—地方關係的變革與動力》是2013 年 東方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鄭永年。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的“行為聯邦制”:中央—地方關係的變革與動力
  • 作者:鄭永年 
  • ISBN:978-7-5060-6128-5
  • 出版時間:2013-04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出版信息,圖書目錄,作者簡介,創作背景,

基本信息

《中國的“行為聯邦制”:中央—地方關係的變革與動力》是學者鄭永年有關中國中央地方關係的一本研究著作,2013年4月由東方出版社出版。
作者:鄭永年 
譯者:邱道隆
ISBN:978-7-5060-6128-5
CIP分類:D63
定價:65.00元
出版日期:2013-04
《中國的“行為聯邦制”:中央—地方關係的變革與動力》原書為英文,書名De Facto Federalism in China: Reforms and Dynamics of Central-LocalRelations,2007年由世界科技書局( World Scientific Pub Co Inc)出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從行為方式的視角對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進行概念化的首次嘗試。儘管中國並沒有一種聯邦形式的政府體制,但作者認為,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日益遵循聯邦制的原則在運作。聯邦製作為中國的一種運行機制被置於研究之中。作者將中國現存的政治體制定義為“行為聯邦制”,並在書中對它的起源和動力做出詳細的分析。這一體制主要由兩個相互關聯的因素驅動——政府間的放權化和全球化。當1980年代實施的經濟放權導致“行為聯邦制”的形成時,90年代興起的全球化加速了這一過程並越來越施加影響,使之表現出制度化的趨勢。

出版信息

出版者:東方出版社
開本:16開
裝幀:平裝
頁數:432頁
ISBN:978-7-5060-6128-5
CIP分類:D63
定價:65.00元
出版日期:2013-04

圖書目錄

目 錄
中文版序
英文版序言
致 謝
譯者的話
第一章 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研究方法
結構的研究方法
過程的研究方法
文化的研究方法
尋求一種新範式
第二章 “行為聯邦制”:中國中央—地方關係中的組織、過程和規範
中央—地方關係的“行為聯邦制”和結構環境
“行為聯邦制”:組織、過程和規範
強制、談判和互惠:“行為聯邦制”如何運作
小結
第三章 “行為聯邦制”中的互惠性互動
歷史的影子與未來的影子
過去的影子:毛澤東時代的中央—地方關係
互惠:改革年代的中央—省關係
小結
第四章 “行為聯邦制”之下的自主發展:放權之後的江蘇
調整發展戰略
財政改革,改變投資模式和工業結構
為出口導向型發展戰略而努力
政府企業家化和鄉鎮企業
小結
第五章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地方社會:政府間放權下的浙江
商業傳統及其對現代浙江的影響
政府間放權下的政策調整
財政放權和投資模式的變化
出口導向型戰略的發展
國家扶持與非國營部門的成長
溫州模式: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
小結
第六章 強制和政策實施:政府間再集權下的廣東
廣東“地方主義”的形成
後毛澤東時代廣東的“地方主義”
廣東的“地方主義”:超出界限
對廣東“地方主義”看法的改變
反對廣東“地方主義”的運動
幹部任命制度的局限性
在調整中央—地方關係上先行一步
小結
第七章 集體談判與中央—地方互惠:“行為聯邦制”中的省際聯盟
省際聯盟形成的制度根源
中國西南六省(區市)經濟協調會
作為聯盟的經協會:與中央的集體談判
在中國對外貿易中構建省的活力
小結
第八章 中國“行為聯邦制”的未來
省:不確定的期望
“行為聯邦制”的動力
作為半獨立單位的省政府
“行為聯邦制”的制度化:一種政治解決方案?
圖形目錄
表格目錄
參考文獻
索 引

作者簡介

鄭永年(1962—),浙江省餘姚人。中國政治、社會問題與國際關係專家,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中國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國際中國研究雜誌》(國際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和《東亞政策》主編,羅特里奇出版社《中國政策叢書》主編和世界科技書局《當代中國研究叢書》共同主編。歷任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系助教、講師,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員、資深研究員,英國諾丁漢大學中國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先後獲得美國社會科學研究會/麥克阿瑟基金會和美國麥克阿瑟基金會(2003-2005)研究基金的資助。其主要從事中國內部轉型及其外部關係研究,主要研究興趣和領域包括民族主義與國際關係;東亞地區安全;中國外交政策;全球化、國家制度和社會轉型;技術變革與政治轉型;社會運動與民主化;中國政治與中央地方關係。

創作背景

英文版序言
多年來,筆者對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一直抱有興趣。20世紀80年代,中國的改革派領導人推行了激進的放權。它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許多問題。20世紀80年代末,在鄧小平和趙紫陽的治下發起了政治改革,與此相伴的是自由的政治環境。受到這種自由環境的鼓舞,在中國的知識分子和政府官員中,發生了一次有關新權威主義的全國性辯論。在所有的議題當中,放權成為了一個主要的批判對象。新權威主義的擁躉們的關注點是:為什麼權力應該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並且權力如何能夠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許多人認為,由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的鄧小平改革所發起的放權,導致了中央權力的衰落;結果,中央政府失去了對各省的控制。新權威主義的一位主要代表吳稼祥,當時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的一位研究員,他認為,放權消滅了一隻單頭鷹,(即:中央政府),但卻誕生了一隻九頭鳥(即:省政府)(Wu,1989:31)。其他人則警告說,中國成為了一個諸侯林立的國家(例如:Shen & Dai,1992)。
上世紀80年代末北京事件的出現和隨後的平息,打斷了這次辯論。在許多保守派眼中,有關新權威主義的辯論為趙紫陽提供了一個平台,為他獲取更大權力的野心做了辯護。然而,有關中央權力衰弱的擔憂從未消失。20世紀90年代初前蘇聯的崩潰,致使中國知識界開始質疑共產主義國家的長期生命力。他們擔心中國將步蘇聯的後塵,因為中國的放權要比蘇聯劇烈的多。因此,對中國民族國家可能出現崩潰的擔憂,導致了中國政府在北京事件平息後,通過重組其幹部任命制度來收緊它對各省的控制。許多知識分子開始嘗試辯護,為什麼中國需要一個高度集權的中央政府;但是,關於中國應該建立一個什麼樣的中央-地方關係,沒有達成任何共識。
1993年,位於普林斯頓大學的當代中國研究中心就中央-地方關係組織了一次專題討論會。來自世界各地研究中國的學者,……參加了這次會議。由於學術研究人員和前政策制定者或實踐者都參加了,這次討論極富成果。在會上所有的意見當中,有兩種相左的意見,即:放權和集權。例如,王紹光和其他的許多學者表達了他們贊同集權的強烈主張。王紹光集中論述了經濟放權如何削弱了中央權力。他通過對比中國和其他前共產主義國家,尤其是前南斯拉夫,來支持他關於中國民族國家可能崩潰的擔憂(Wang,1994)。王紹光和其他人認為,激進的放權是形成統一的全國性市場經濟的主要障礙。王紹光還認為,一個高度集權的國家不一定會是全能主義或威權主義的。相反,根據王紹光的看法,為了建立一個強大的民主中國,中國必須有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Wang,1992)。
王紹光和他的合著者胡鞍鋼當時完成了他們著作的初稿,書稿的內容是關於中國的國家能力。這本書很快就在香港和大陸出版,並在知識界和政府官員中被廣泛閱讀(Wang & Hu,1993)。1994年,中央政府開始實施一項新的稅收制度,叫做分稅制,試圖重新集中它的財政權力。雖然無法確定,在王紹光-胡鞍鋼的報告和政府的新財政措施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關聯,但是這份報告無疑為中央政府再次集中全國的財政權力做了辯護。
另一方面,例如,張欣和其他學者們則表達了對放權的強烈主張。他們將中國快速的經濟發展歸功於鄧小平的放權戰略,並認為,中國推動更多快速改革的主要障礙,就是國家的制度依然太高度集權了。對這些學者而言,深化改革意味著進一步下放權力。要加快經濟改革,張欣認為,中國必須建立一個區域經濟自治制度,它將允許地方民眾擁有完全的自由來選擇他們自己的經濟制度。每個區域應該有權發行自己的貨幣;有權建立它們自己的發展戰略;有權實施它們自己的對外貿易政策;並有權管理它們和其他區域的關係。簡單來說,每個區域應該扮演一個獨立的"經濟國家"。中央政府的角色,就變成了協調區域之間的經濟活動(Zhang,1991)。為了回應王紹光的"強國家、強民主"觀點,張欣指出,一個強大的民主國家不可能建立在一個高度集權的政府之上;相反,權力首先必須被下放,只有在每個地區都變得發達之後,才能為民主國家創建一個基礎。換句話說,一個民主國家不應該是自上而下建成的,而是自下而上建成的(Zhang,1995)。
筆者發現自身處於這兩個陣營之間。筆者在1993年最初的研究里表示,放權使國家極大地受益。放權產生了地方發展主義,即:以發展為導向的地方政府。受到地方經濟和政治利益的驅動,地方政府在促進中國的經濟發展上成為了主要的角色。和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在中國的經濟生活中扮演著一個更為重要的角色(Zheng,1993,1995)。但是同時,筆者的研究也揭示出,激進的放權導致了中央-地方關係中的許多意料之外的結果。除了其威權主義的本質,中國中央-地方關係的另一特徵是事實上的聯邦制或行為聯邦制。說它是事實上的聯邦制或行為上的聯邦制,是因為它沒有被制度化。這就是為什麼中央-地方關係可能會發生崩潰。中央政府應當做的,是要承認各省在中國政治制度中的關鍵作用,並將行為聯邦制制度化(Zheng,1993)。
總的來說,筆者感覺,迄今為止,所有這些討論都是非常規範化的。支持集權和放權的學者,事實上都在努力回答,中國應該有著什麼類型的中央-地方關係,因此,他們的研究是以政策為導向的。對筆者來說,中央政府是否應該進一步集權或放權,將取決於後毛澤東時代的改革開始以來,中央-地方關係事實上是如何運作的。因此,探索後毛澤東時代的中國里中央-地方關係如何運作,就成為了筆者自身研究的主題。
作為民族國家的中國是否將會崩潰?這也是20世紀90年代初蘇聯解體之後西方學者和決策者關心的一個主要話題。許多學者認為,中國將會如蘇聯一樣。實際上,沒有一個共產主義國家像中國這樣,如此快速地背離了之前經濟秩序的制度核心。對許多人來說,這一點相當諷刺,即:中國民眾的政治運動浪潮在1989年的春天率先達到了頂峰,可中國卻維持了統一;而由改革所造成的巨變卻導致了蘇聯和其他許多前共產主義國家的崩潰。為什麼中國沒有?
在檢視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時,筆者最初的興趣是觀察激進的放權對中央-地方關係的影響。許多學者努力發現能夠造成中國中央-地方關係崩潰的各種要素,而筆者則嘗試弄清楚,是什麼維持了中央和各省的統一。
在解釋為什麼中央政府能夠統治各省時,許多學者將重點放在了中國政治制度的正式組織結構、中國共產黨的幹部任命制度和其他所採取的強制手段上。筆者不否認,在維繫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上,這些強制手段很重要;但是筆者也認為,這些手段有其局限性。在討論中央-地方關係時,我們不僅需要觀察中央政府和省政府之間的關係;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觀察省政府及其下級政府之間的關係,因為中國各省的規模很大。大的省份的面積相當於一些中等規模的國家。就人口而言,像山東、廣東、四川和河南這樣的人口大省,可以輕易地進入世界人口前十的國家當中。換句話說,通過觀察一個特定的省份是如何治理的,我們就可以看到中央-地方關係的本質。如果我們認真注意省級和省級以下地區所發生的事情,我們就能夠發現中央政府所有強制措施的局限性。這在後鄧小平時代尤其如此,在這個時期里,強制手段在中國的黨政幹部中越來越不受歡迎。因此,在調解中央和各省之間的關係上,有必要尋求其他的非強制措施。本研究嘗試檢視,中央政府的強制措施是如何有其局限性的;例如討價還價和互惠這樣的非強制措施,在治理中央-地方關係上有什麼優點和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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