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態學學會先進工作者獎

第一條 為獎勵長期服務於生態學會第一線,具有高度奉獻精神,為生態學學會的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生態學會工作者與有關管理人員,中國生態學學會設立中國生態學學會先進工作者獎。

第二條 中國生態學學會會員、理事、常務理事,以及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國生態學學會辦公室和省、市、自治區生態學會工作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中國生態學會先進工作者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生態學學會先進工作者獎
  • 對應:生態學會第一線
  • 對象:會員、理事、常務理事
  • 屬性:申報中國生態學會先進工作者獎
1、長期從事生態學學會工作,並為生態學學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者。
2、積極參與學會的各項活動,並為學會學術交流、生態學知識普及、學會集體的發展做出重要貢獻者。
3、積極完成學會所賦予的各項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與獻身精神,致力於學會與廣大會員間的聯繫者。
第三條 中國生態學學會先進工作者獎每四年評獎一次,在每四年舉辦的中國生態學學會換屆代表大會上頒發。每次獎勵不超過10名。
第四條 由中國生態學學會各專業委員會或省、市、自治區生態學會推薦。亦可由中國生態學學會理事(至少五名)聯名舉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第五條 舉薦單位應具實填報由獎勵機構統一制定的申報表,必要時附相關印證材料。
第六條 評審結果公布後,若發現獲獎者有偽造事實的行為,取消獲獎資格,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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