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

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教義命題。意謂既堅持無相空觀不動搖,同時又假設言教開化眾生。換言之,雖以言教顯示於世,但不動搖關於諸法性空的認識。僧肇《般若無知論》:“《寶積》曰:以無心意而現行。《放光》云: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原文出自《放光般若經·諸法等品》:“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得阿耨多羅三耶三菩時,為諸法作處,便知有三惡趣……知有十八處……不動於等覺為諸法立處。”此中“等覺”即“等正覺”,為“阿耨多羅三耶三菩”之意譯,為佛之覺悟。此處強調的是“無相”即無差別的認識。“建立”,主要指言語設施。“諸法”之“法”,特指佛法,但亦可泛指一切法。謂內心無所分別而分別設施種種言教。《放光般若經·妙化品》:“不動於空,度諸吾我。”含義略同。秦譯《摩訶般若經》亦作“第一義中不動而行菩薩事,饒益眾生”(《平等品》),“於平等法中不動而行菩薩事”(《如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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