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形式雙邊衝突規範

一般形式雙邊衝突規範,是指其系屬並不直接規定適用內國法或者外國法,而只是規定一個可推定的,系屬,並根據這個系屬結合涉外民事關係的具體情況去推定適用某一國家的法律的衝突規範。

例如,《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這種類型的衝突規範所指引的準據法既可能是內國法,也可能是外國法,兩者處於平等地位,有被適用的同等機率。一般形式的雙邊衝突規範是各國國際私法中解決法律衝突的主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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