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議官

詳議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詳議官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北宋
  • 職責:詳復大理寺所斷案牘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審刑院置,與知審刑院共同詳復大理寺所斷案牘,寫出奏章,上於皇帝。後定員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職年月,其階官但及三年,即引對遷官。神宗元豐三年(1080),隨審刑院並改,為刑部屬官。參見“審刑院”。②見“咨議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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