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澤群

蘇澤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澤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中山
  • 出生日期:1953年1月
  • 職業:廣州市委常委、廣州市政府副市長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華南農業大學
主要簡歷,工作分工,著名言論,

主要簡歷

1971.08——1976.09,廣東省革委會辦事組工作人員、廣東省駐番禺縣路線教育工作隊隊員;
1976.09——1981.07,廣東省委辦公廳團委書記;
1981.07——1984.12,廣東省委辦公廳第一秘書處副科長、綜合處科長、廣東省委整黨辦秘書(1984.01); 1984.12——1986.06,掛職任南方大廈百貨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經理(1980.08—1985.08華南師範大學中文系本科函授班學習);
1986.06——1987.12,廣東省委辦公廳綜合處副處長;1987.12——1990.05,廣東省委書記正處級秘書;
蘇澤群
1990.05——1991.04,廣東省委書記正處級秘書兼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副廳級);
1991.04——1992.06,中共珠海市委常委;
1992.06——1993.08,中共珠海市委常委兼斗門縣委書記、縣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
1993.08——1997.04,中共珠海市委常委兼斗門縣委書記、縣長、縣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1995.08—1996.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脫產學習;1995.08—1998.09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部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1997.04——1997.10,中共江門市委副書記;
1997.10——1997.11,中共江門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7.11——1999.01,中共江門市委副書記、市長(1997.06-1999.12在華南農業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9.01——2001.08,江蘇省揚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08——2003.04,廣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2002.05在國家行政學院省部級幹部WTO專題研究班學習);
2003.04——2006.12,廣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兼中共廣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6.12——2007.01,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7.01——2011.12,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1.12——,廣州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工作分工:協助市長日常工作;分管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務、環境保護、城市區街綜合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第九屆人大代表;廣州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協助市長日常工作;分管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務、環境保護、城市區街綜合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著名言論

2009年6月16日,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專門來到市城管局調研“六亂”反彈問題。針對暴力抗法抬頭,蘇澤群要求城管隊伍要堅持文明執法。“城管要用心去執法,不要蠻勁去執法,要想辦法去執法,要不戰而屈人之兵。”蘇澤群強調,隊伍的性質決定了“不是靠棍棒去執法的,沒有任何授權去棍棒執法,假如需要棍棒執法,你們就解散回家,如果人家暴力抗法,你別爭那口氣,馬上解散回家,睡醒覺再研究怎么去收拾,千萬不要與別人打架”。
蘇澤群還要求城管隊伍要加強執法的創新,他特別提到要加強城管隊伍的機動性,“像美軍那樣機動性強,一下子就可用飛機將人拉到另外一個國家,雖然隊伍人不是很多,但調動很快,就顯得隊伍很多,我們城管也可這樣,必要時可以購買大巴,甚至成立交通科,需要時就拉隊員過去。”
廣州副市長蘇澤群:今年不出台措施降房價 由市場調節
商品房還是尊重市場,由市場來調節。”昨日(18日),樓價成為今年廣州“房博會”的關注焦點之一。廣州市常務副市長蘇澤群出席“房博會”時明確表態,廣州尊重市場,今年不會出台措施降房價。今年也暫不會推出限價房用地,但明年是否推出新項目則有待調查研究。
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作者:趙燕華 潘淑芝
2009年09月20日09:35
金羊網-新快報10月31日報導
廣州市長城隍廟內拜海瑞
耗資近2000萬元修復的廣州城隍廟昨日起正式免費對市民開放,恢復燒香等傳統民俗活動。廣州市長萬慶良、常務副市長蘇澤群出席城隍廟開放儀式。蘇澤群說“要保佑建設系統沒有腐敗分子”。
稱取消路橋收費對低收入者不公
“取消路橋收費對低收入者不公” 蘇澤群作客廣州大學暢談“廣州城市建設與管理”,妙答師生提問
{羊城晚報訊 記者薛江華、通訊員肖湘報導:廣州的光亮工程一直都有爭議;垃圾焚燒選址的問題上,一定尊重老百姓的意見;取消路橋收費對低收入家庭不公……昨天,廣州市副市長蘇澤群作客廣州大學,作了《廣州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專題報告,還幽默地回答師生們的提問。}
問:廣州市政府能否取消市區內的路橋收費?
蘇澤群:廣州已經取消了很多,是否都要取消呢,需要研究一下。我個人認為,路橋全部不收費,對廣大低收入家庭不公平。你想啊,一般需要繳納過路費的都是有車的人,低收入家庭很少有私家車的吧。如果路橋不收費了,政府就得拿錢去還銀行,本來這些錢政府是可以拿來發展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這樣一來,是不是對低收入家庭不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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