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子縣

蒲子縣,漢武帝時置,屬河東郡改屬平陽郡。晉永嘉元年(307)劉淵都此,三年(309)置大昌郡治此,北魏汾州治,不置縣。

基本介紹

今址
故治在今山西隰縣東北八十里蒲子村,今屬山西交口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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