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坡精舍

菊坡精舍是清代廣州的高等學府,清同治六年(1867年),兩廣總督盧坤和廣東巡撫蔣益澧倡議辦菊坡精舍,聘請陳澧為院長。

菊坡精舍由粵秀山麓長春仙觀舊址改建而成,教學內容、方法上,多仿效學海堂,但亦有自己的特點。招生對象是從粵秀、越華、羊城三書院的肄業生選拔,再深造培養。菊坡精舍至1903年才結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菊坡精舍
  • 位於:廣東廣州
  • 建造時間:清同治六年(1867)
  • 建造者:廣東巡撫蔣益澧
基本介紹
參加考課生徒來源有:①具舉、貢、稟、增、附、監資格者,或經學院考取各屬經古,方準與試;②粵秀、越華、羊城三書院考取前列者,可酌送與課;③具賢良方正,奇才異能者,可由各道、府、縣核實保舉,填注考語,申送到院與課。諸生務宜勤學立品,為士林表率。仿學海堂例,試以經、史、詩賦,使能各盡所長,務為根柢之學。每歲官課12次,自督、撫兩院及藩、臬、運糧、道挨次輪課,周而復始。在精舍扃試,當日交卷,遲交者即除名出院。課卷封送院長校閱。課卷前列可資選刻者,另抄1冊,由監院收存,以備刊刻。每月館課2次,日期由院長酌定。聘請院長於先年九十月間稟請督、撫兩院發聘。設監院1人,選教職中之品端學裕者任之,管理院中事務考課經費支應。光緒八年(1882)院長陳澧卒後,不設院長,仿學海堂例改設學長,公舉歷年生徒中學成行修,具有師法者充任。學長為6人,一人分管2月,凡課期發題、分卷、會卷及一切公事,皆由管課學長會同監院辦理。每月定廿三為齋課期,學長於廿一午刻齊集精舍,公擬題目,交書辦刊印題紙,課期隨卷散給諸生。各以所能擇題成篇,於廿九交書辦匯收,送值月學長,分送各學長評校,6日閱畢,共同酌定等級,最佳試卷抄錄貼堂,存留備刻。同治六年巡撫蔣益澧、鹽運使鐘謙鈞捐銀2萬兩以增膏火經費之用。光緒二十九年(1903)十月停辦,三十四年與應元書院合併,建立存古學堂。民國時改為廣州市立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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