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達洗錢門

英達洗錢門

2017年2月,中國著名導演英達在美國因涉嫌洗錢被捕。通過華裔律師劉龍珠的調查,翻閱了檢控書認罪書,確認英達於2月16日在康州聯邦法庭達成和解。他已放棄庭審機會,並就刻意規避申報要求、進行現金拆分行為的指控認罪。聯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將於5月11日對此案宣判,英達最高面臨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萬美元的罰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達洗錢門
  • 外文名:Da Ying money laundering
事件經過,事件原因,

事件經過

根據檢方的指控書,英達現年56歲,居住在康州,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間的11個月之內,他先後把46.4萬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聯名賬戶。為了繞過監控,他每次存錢額度都低於1萬元美元,前後分50次存入。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銀行開了六個銀行賬戶。
作為本案和解協定的一部分,英達同意凍吉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萬美元現金(是46.4萬美元存入金額的38%),以及補交國稅局11.3萬美元的未付聯邦稅,此外還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間的罰金和利息。凍結部分資金和補交的稅款合計29萬美元(約200萬人民幣)。

事件原因

康州聯邦檢察官達利(Deirdre Daly)認為,英達的結構性拆分行為(Structuring)是有意避開交易報告的要求。因為根據聯邦法律,美國的金融機構在接收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時,會要求客戶填寫“現金交易報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
華人為了避免麻煩,在美國將現金分多次存入銀行,並刻意將每次存款金額壓低在申報標準1萬美元之下的情況不少。然而這種存錢方式很容易被稅局盯上,不僅要付出巨額罰款,還有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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