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晟

胡旭晟

胡旭晟,男,漢族,1963年12月生,湖南安化人,致公黨成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制史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教授。

現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旭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安化
  • 出生日期:1963年12月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人物履歷,擔任職務,學術研究,研究方向,學術著作,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律學專業學習
1984.07—1987.07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制史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7.07—1997.07 湘潭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副教授(其間:1994.09—1997.0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制史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7.07—2000.04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2000.04—2001.02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致公黨湘潭市委主委
2001.02—2001.09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致公黨湘潭市委主委
2001.09—2002.07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致公黨長沙市委主委
2002.07—2003.01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致公黨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黨長沙市委主委
2003.01—2008.05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致公黨湖南省委副主委,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致公黨長沙市主委
2008.05—2010.01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致公黨湖南省委副主委,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致公黨長沙市委主委(其間:2009.03—2009.09掛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0.01—2012.05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致公黨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黨長沙市委主委
2012.05—2013.08 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致公黨湖南省委主委(2011.07—2012.07掛職任甘肅省慶陽市副市長)
2013.08—2017.01 致公黨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
2017.01—2017.03 致公黨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
2017.03— 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

擔任職務

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

學術研究

研究方向

法史學、法倫理學、法律文化及法理學。

學術著作

發起並共同主持《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創辦並主編(前五卷)《湘江法律評論》。已在《法學研究》、《比較法研究》、《中國研究》(日本)、《光明日報》、《人民日報》等報刊發表學術論文70餘篇(其中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15篇),出版《法的道德歷程——法律史的倫理解釋(論綱)》《解釋性的法史學》、《法學:理想與批判》、《法治建設論》(合著)、《民事習慣調查報告錄》(聯合點校,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10萬字)、《近代中國憲政歷程:史料薈萃》(聯合整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43萬字)、《法理學》(主編)等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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