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具

獄具

獄具,漢語辭彙,謂罪案已定,也指刑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獄具
  • 拼音:yù jù
  • 注音:ㄧㄩˋ ㄐㄨˋ
  • 釋義:罪案已定,也指刑具
基本介紹
(1).謂罪案已定。 宋 秦觀 《王定國注<論語>序》:“ 元豐 二年, 眉陽 蘇公 用御史言,文涉謗訕屬吏,獄具,天子薄其罪,責為 黃州 團練副使。”《明史·刑法志三》:“刑部侍郎 沉應文 署尚書事,合院寺之長,以書抵太監 陳矩 ,請寬 學程 罪。然後會審,獄具,署名同奏。”
(2).刑具。《元史·刑法志二》:“諸獄具,枷長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闊一尺四寸以上,一尺六寸以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皆以乾木為之,長闊輕重各刻志其上。” 清 周亮工 《書影》卷四:“ 沉練川 璧 為 建安 令,御史按所部,入境甫十里,停舟欲拷掠人,索獄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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