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曉曦

婁曉曦

婁曉曦,曾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長。第十一屆全國電視製片業“十佳電視劇出品人”獎項獲得者。

2020年4月,北京文化被婁曉曦實名舉報財務造假。2021年11月,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局決定:對婁曉曦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曉曦
  • 國籍中國
  • 主要成就:2017年2月獲第十一屆全國電視製片業“十佳電視劇出品人”獎項
人物榮譽,人物事件,

人物榮譽

2017年2月,婁曉曦獲得第十一屆全國電視製片業“十佳電視劇出品人”獎項。

人物事件

2020年4月,北京文化被婁曉曦實名舉報財務造假。婁曉曦舉報的具體內容包括:通過《大宋宮詞》和《倩女幽魂》項目向上市公司輸送業績7800萬元;通過電影《詩眼倦天涯》項目,挪用資金3477萬元;挪用800萬元為北京文化總裁兌現股票;挪用600萬元作為前財務總監離職的“分手費”;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用於完成摩天輪對賭業績……婁曉曦還舉報稱北京文化存在利用舟山嘉文喜樂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挪用上市公司資金到體外,並通過《大宋宮詞》和《倩女幽魂》項目向上市公司輸送業績7800萬元。
2020年4月29日晚間,北京文化董秘就婁曉曦的實名舉報發聲明,公司原副董事長婁曉曦因涉嫌挪用資金罪,已出逃海外。
2020年4月30日晚間,婁曉曦又向記者提供了更多詳細舉報材料附屬檔案,想以此證明北京文化及董事長宋歌諸多造假事實。
2021年8月27日,證監會對北京文化下發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依法對公司及董事長宋歌、董事張雲龍等17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並對時任副董事長婁曉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1年11月1日,北京證監局公告,經查,世紀夥伴虛假轉讓《大宋宮詞》《倩女幽魂》投資份額收益權,導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虛增收入合計46,037.74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追溯調整前)比例為38.20%,虛增淨利潤19,108.02萬元,占當期淨利潤(追溯調整前)比例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時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長、世紀夥伴董事長婁曉曦知悉、組織、實施財務造假行為,導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時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長婁曉曦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1年11月,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局決定:對婁曉曦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由於當事人婁曉曦組織、實施案涉財務造假,導致北京文化信息披露違法,違法情節嚴重。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婁曉曦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北京證監局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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