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問題研究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問題研究是顧崧寫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問題研究
  • 作者:顧崧
  • 導師:屈廣清
  • 學科專業:國際法學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大連海事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07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信息,

基本信息

關鍵字
民事訴訟 管轄權 國際私法
館藏號
D997.3
館藏目錄
2010\D997.3\1

內容簡介

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國際化進程的加快,跨國民商交往活動的頻繁發生,直接導致了國際民事、商事爭議的大量發生。由於各國間存在著法律制度的根本差別,各國民商事糾紛的當事人出自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加之各國司法制度本身賦予了當事人選擇法院的相對自由,導致了國際訴訟競合問題的產生。
訴訟競合固然可以為各國當事人提供訴訟上的便利,使得當事人能夠獲得必要的司法救濟手段,但其結果往往使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存在相互矛盾判決的危險,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增加當事人的負擔,給國家間相互承認和執行彼此的判決帶來諸多困難。 本文主要採取比較分析的方法,從司法的視角,全方位地研究了國際民事訴訟當中的訴訟競合問題,整篇文章共分七個章節。
在第一章中,文章從界定國際訴訟競合的定義入手,對國際訴訟競合所涉問題進行整體剖析。劃分了國際訴訟競合的類型,分析了國際訴訟競合產生的社會基礎和法律因素,指出了其存在的合理因素以及帶來的諸多法律問題。 為了尋求更為合理的解決國際訴訟競合的途徑和辦法,推動國際社會和我國關於此方面法律制度的調整。
本文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詳細闡述了國際社會兩大法系國家,尤其是英、美、日等國家關於規制國際訴訟競合的法律制度及司法實踐,考察分析了現今國際社會通行的國際條約對國際訴訟競合問題的解決辦法。通過對上述國家的國內法和國際條約相關規定的評述和分析,指出了相關國家國內法和國際條約相關規定的合理性和不足,為尋求解決國際訴訟競合的途徑和辦法作出了理論和司法實踐的鋪墊。
在第四章和第六章、第七章中,文章對我國關於規制國際民事訴訟競合問題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以及與有關國家簽訂的雙邊國際條約的規定進行了評述。指出了目前我國關於此方面法律制度規定上存在的方法單一、過分強調司法主權原則等問題。對我國在規制國際訴訟競合問題的立法選擇上,提出了合理確定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的標準,堅持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的國際協調;確立先受訴法院原則和未決訴訟命令制度;謹慎適用“不方便法院原則”和規範協定管轄的立法建議。同時針對我國“一國四域”存在的區際平行訴訟的問題,在分析其產生原因的基礎上,針對我國區際平行訴訟的特點,提出了關於我國區際平行訴訟法律規制的立法建議。
在第五章中,文章從國際社會整體的角度,提出了關於解決國際訴訟競合規制的法律體系設定和實現途徑的構想。在法律體系設定上,首次提出了建立國際民事訴訟統一法或者說形成全球性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公約、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聯繫原則。在實現途徑上,提出了“不方便法院原則”、一事不兩訴、協定管轄和強化國際司法協調等四種方法。 通過以上論述,得出這樣的結論:國際民事訴訟問題解決,期待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在國際禮讓、自我抑制的前提下,通過“不方便法院原則”的適用,堅持一事不兩訴的原則、允許和規範當事人的協定管轄,確立最密切聯繫原則和首先受訴原則,使各國在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上逐步達到認識上的一致,形成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國際民事訴訟統一法規範或公約,徹底遏制或從根本上杜絕國際民事訴訟競合問題。

作者簡介

劉乃忠,教授,法學博士,大連外國語大學學科發展規劃處處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
顧崧,法學博士,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兼執行一庭庭長。

目錄信息

第一章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概述
第一節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概念
第二節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類型
第三節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法律規制方法的不同學說
第四節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認定
第五節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產生的原因
第六節 國際民商事訴訟管轄權競合的後果
第七節 對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現象的法律思考
第二章 各國關於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法律規制及判例
第一節 英美法系國家之一——美國
第二節 英美法系國家之二——英國
第三節 大陸法系國家之一——日本
第四節 大陸法系其他國家
第五節 規制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不同法律制度
第三章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國際法律規制
第一節 布魯塞爾公約
第二節 《盧加諾公約》
第三節 《民商事管轄權及判決承認與執行條例》(《布魯塞爾條例》)
第四節 《民商案件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公約》(海牙公約)
第五節 《統一船舶碰撞中關於民事管轄權、法律選擇、判決承認和執行方面若干規則公約》
第六節 《漢堡規則》
第七節 《協定選擇法院公約》
第八節 《承認離婚和分居公約》
第九節 《管轄權衝突示範法》
第四章 我國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法律規制及司法實踐
第一節 我國的國內立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評述
第二節 我國締結的雙邊國際條約中關於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問題的規定
第三節 我國學者關於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觀點
第四節 我國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規制方法的不足之處
第五節 我國關於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司法實踐
第五章 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規制的法律體系設定和實現途徑構想
第一節 關於規制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法律體系設定
第二節 解決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法律途徑
第六章 我國區際訴訟競合的法律規制
第一節 我國區際訴訟競合產生的原因
第二節 我國四法域涉外民商事管轄制度
第三節 我國區際訴訟競合的法律規制
第七章 我國規制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立法選擇
第一節 遵循國際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以國際民商事訴訟競合的規制根據作為出發點
第三節 堅持涉外民商事訴訟管轄權的國際協調,合理確定國際民商事訴訟管轄權的標準
第四節 建立最密切聯繫原則
第五節 採用國際禮讓原則
第六節 將可能性預測與先受訴法院原則相結合,確立先受訴法院原則和未決訴訟命令制度
第七節 適用“不方便法院原則”
第八節 規範協定管轄
第九節 強化國際司法協助
結 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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