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為正處級單位。下轄51個部門和單位,其中內設機構16個、直屬支隊21個、直屬分局2個、派出機構7個、協管單位5個(土左旗公安局、托縣公安局、和林縣公安局、清水河縣公安局、武川縣公安局)。交管支隊、特警支隊、城南分局、南地分局4個單位為副處級機構,其他直屬單位和各旗縣區公安(分)局均為正科級。

局領導班子為7名(1正6副<副職中含紀委書記、政治部主任各1名>),全局實有警力人數6055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 地區:呼和浩特市
  • 性質:公安局
  • 局長:傅彬 
  •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1號
  • 郵編:010010
領導信息,機構設定,地址,主要職責,

領導信息

傅 彬,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機構設定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為正處級單位。下轄51個部門和單位,其中內設機構16個、直屬支隊21個、直屬分局2個、派出機構7個、協管單位5個(土左旗公安局、托縣公安局、和林縣公安局、清水河縣公安局、武川縣公安局)。交管支隊、特警支隊、城南分局、南地分局4個單位為副處級機構,其他直屬單位和各旗縣區公安(分)局均為正科級。
局領導班子為7名(1正6副<副職中含紀委書記、政治部主任各1名>),全局實有警力人數6055人。

地址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1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負責掌握全市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部署、指揮重大警務活動。
(三)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和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負責偵辦各類犯罪案件。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市公安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搶險救援工作;領導公安消防部隊,指導森林公安工作。
(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市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對全市反恐活動的防範、偵查、打擊工作;負責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情況,預防、打擊毒品犯罪活動;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監管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法工作;依法辦理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有關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保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和技術安全防範工作;落實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設,並負責全市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全市公安機關經費、裝備、被裝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警務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全市警用航空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宣傳征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負責查處、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違紀案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受理、查辦涉及公安機關的信訪控告申訴案(事)件;督促、檢查、指導全市公安信訪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指揮市內各專業警察隊伍的公安業務工作(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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