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變更監管

公司股權變更監管,即保險公司股權變更監管,是保險監管的內容之一。保險監管機構應監督轄區內保險公司控制權的變更,設定股權變更的明確要求。

公司股權變更監管要求,股權變更現在,

公司股權變更監管要求

監管機構應建立評估變更適當性的標準,包括對新的所有者、董事、高管及商業計畫的評估。監管機構應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及時提供控制權變更的報告。
監管機構有權對公司控制權的變更進行評估,並採取相應措施。監管機構可根據所評估的控制權變化制定特別標準,包括評估所有者、董事及高管的資質,審查新商業計畫書的可行性。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對股權變更有明確規定。

股權變更現在

自2014年12月迄今的12個月裡,已有至少33家保險公司正在或已完成股權變更,包括被收購(9家)、大股東收緊份額(13家)、集團內轉讓股權(5家)、上市清理(2家)。如果再加上由新資本進入保險業所帶來的新開業14家,及年內新批籌9家,發生股權變動(含新增資本)的保險公司數量已占保險公司總數量的約三分之一。
不僅如此,超過20家上市公司年內扎堆發布了擬設立壽險、產險、健康險、網際網路保險和互助保險等類型保險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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